近日,四川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17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一是建立体现创新质量、贡献、绩效的科技人员激励机制。提出实施增加知识价值导向收入分配机制,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工资制度,明确科技奖励配套办法及税收减免政策。强化绩效工资激励作用,明确人才引进报酬、科研项目劳务报酬和绩效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等核增办法。
二是持续加大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提出赋予科研项目负责人更大的科研自主权,推进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的科研组织管理模式。优化科研项目管理,探索“定向委托”“揭榜制”等科研组织模式。简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允许对国内差旅费中的部分费用采用包干制。改进科研仪器设备耗材采购管理,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
三是改革相关人事管理方式。提出扩大单位用人自主权,推进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自主招聘机制。扩大岗位管理自主权,完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措施,适当增加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扩大职称评审自主权,单位自主开展或联合开展或委托开展职称评审,允许对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开辟评审绿色通道。
四是完善机构运行管理机制。提出强化章程管理,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章程管理,加快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强化绩效管理,建立以创新绩效为核心的综合评价和年度抽查评价相结合的长效绩效评价机制。强化内控管理,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
五是改进科技创新保障服务工作。提出落实主体责任,明确高校和科研院所党政主要领导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强化政策执行,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制定本单位的操作办法。建立创新失误免责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改革创新。健全科研诚信工作机制,加快建立科研诚信管理体系。